李乂(647—714),字尚真,唐代诗人,与苏颋并称'苏李'。其诗以应制奉和为主,风格典雅工致,尤擅五律,对仗精工,音韵和谐。《全唐诗》存其诗一卷,多为宫廷宴集之作,体现了初唐向盛唐过渡的诗风特点。其《奉和春日幸望春宫》等篇,虽属台阁体范畴,但已显露盛唐气象的端倪。作为景龙文馆学士,他参与编修《三教珠英》,对唐诗格律化进程有推动作用。总体而言,诗人虽非开宗立派大家,却是初唐宫廷诗人群体的重要代表,其创作实践为盛唐律诗成熟奠定了基础。
李乂(647—714),字尚真,赵州房子(今河北临城)人,唐代诗人、政治家。少以文辞知名,举进士,历任监察御史、中书舍人、黄门侍郎等职,官至刑部尚书,封中山郡公。为官清正,与宋璟等并称贤相。其诗多应制奉和之作,风格典雅工整,《全唐诗》存诗一卷,代表作《奉和登骊山高顶寓目应制》等,展现盛唐宫廷诗风。其弟李尚一、李尚贞亦有文名,时称"李氏三尚"。卒谥"贞",新旧《唐书》有传。
李乂(647-714),字尚真,赵州房子(今河北临城)人,唐代诗人。少聪颖,十岁能属文。举进士,累迁中书舍人。睿宗景云年间,拜黄门侍郎,封中山郡公。开元初,转紫微侍郎,与苏颋并称"苏李"。乂性刚直,敢谏诤,为玄宗所重。工诗文,与兄尚一、尚贞俱以文辞显,时号"三李"。其诗清丽典雅,多应制奉和之作,《全唐诗》存其诗一卷。晚年以疾辞官,卒赠礼部尚书,谥曰贞。
唐代诗人的代表作包括《奉和初春幸太平公主南庄应制》《奉和春日幸望春宫应制》等应制诗,以及《钱塘》《淮阳公主挽歌》等作品。其诗作以典雅工整见长,多展现宫廷生活的华贵气象,语言精炼,对仗工稳,体现了典型的台阁体风格。诗人尤其擅长五言律诗,在应制诗中既能遵循宫廷诗的规范,又能通过细腻的景物描写传递情感。其挽歌类作品则流露出深沉的人生感慨,展现了诗人庄重肃穆的另一面。作为初唐向盛唐过渡时期的诗人,诗人的作品既延续了六朝余韵,又蕴含着唐诗渐趋成熟的艺术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