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 先秦佚名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馀,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
“今天降祸灾於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於裔土,何辞之有与?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
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襄王不许请隧》赏析
本文展现了周襄王面对晋文公请求"隧葬"之礼时的政治智慧。通过襄王层层递进的言辞,我们看到了一位虽处弱势却坚守礼制的君主形象。
襄王的拒绝艺术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追溯先王制度,说明分封制的合理性;其次以"天降祸灾"自谦,暗示晋文公不宜僭越;最后抛出"改玉改行"的终极选择,将道德压力转嫁给对方。这种绵里藏针的拒绝方式,既保全了王室尊严,又避免了与强藩的直接冲突。
文中"死生之服物采章"的礼制观念,反映了周代"明尊卑,辨等列"的政治伦理。襄王强调"大物其未可改",实则是维护摇摇欲坠的周室权威。而"若犹是姬姓也"的假设,更暗含对晋国野心的警惕。
现代文译文:
晋文公助周襄王在郏地复位后,襄王赐予土地作为酬劳。文公推辞封地,转而请求使用天子规格的墓道葬礼。襄王没有应允,说道:
"昔日我们先王拥有天下时,划定方圆千里作为王畿,用以供奉天地山川诸神,满足百姓需求,防备不臣之徒和意外灾祸。其余土地分封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使他们各有安居之所,顺应天地之道,免受灾祸。先王何曾独占利益?宫内女官不过九人,朝臣不过九等,仅够供奉神灵所需,岂敢放纵享乐而破坏法度?唯有生死礼仪的服饰纹章,用以治理百姓并区分尊卑,天子与其他人在这些方面有何区别?
"如今天降灾祸于周室,我勉强守护着先王基业,又劳烦叔父(指晋文公)相助。若将先王的重要礼制作为私人恩赏,恐怕叔父也会感到不妥而责备我吧?我怎敢吝惜这些呢?古人说:'更换佩玉就要改变步态。'叔父若能发扬美德,改朝换代创立新制,自然可以获取全套天子礼器来安抚百姓。届时我自愿流放边远,绝无怨言。若仍保持姬姓诸侯身份,就应当恪守先王制定的爵位,重要礼制不可更改。叔父若能彰显美德,该有的尊荣自会到来。我岂敢因私人恩惠而变更先王大法,辜负天下人?这将如何面对先王和百姓?还谈什么政令推行呢?如若不然,叔父在自己封地行隧葬之礼,我又怎能干涉?"
晋文公于是不敢再提请求,接受封地后便回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