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段太尉逸事状》唐柳宗元原文赏析、现代文翻译

[唐] 柳宗元

《段太尉逸事状》原文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时,汾阳王以副元帅居蒲。王子晞为尚书,领行营节度使,寓军邠州,纵士卒无赖。邠人偷嗜暴恶者,卒以货窜名军伍中,则肆志,吏不得问。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辄奋击折人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杀孕妇人。邠宁节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状白府,愿计事。至则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见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乱,若何?”孝德曰:“愿奉教。”太尉曰:“某为泾州,甚适,少事;今不忍人无寇暴死,以乱天子边事。公诚以都虞候命某者,能为公已乱,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请。

既署一月,晞军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言未毕,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愿奉军以从。”顾叱左右曰:“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敢哗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请假设草具。”既食,曰:“吾疾作,愿留宿门下。”命持马者去,旦日来。遂卧军中。晞不解衣,戒候卒击柝卫太尉。旦,俱至孝德所,谢不能,请改过。邠州由是无祸。

先是,太尉在泾州为营田官。泾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数十顷,给与农,曰:“且熟,归我半。”是岁大旱,野无草,农以告谌。谌曰:“我知入数而已,不知旱也。”督责益急,农且饥死,无以偿,即告太尉。太尉判状辞甚巽,使人求谕谌。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垂死,舆来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者,然后食。取骑马卖,市谷代偿,使勿知。

淮西寓军帅尹少荣,刚直士也。入见谌,大骂曰:“汝诚人耶?泾州野如赭,人且饥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击无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凡为人傲天灾、犯大人、击无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无马,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谌虽暴抗,然闻言则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终不可以见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泾州以司农征,戒其族:“过岐,朱泚幸致货币,慎勿纳。”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谢曰:“处贱无以拒也。”太尉曰:“然终不以在吾第。”以如司农治事堂,栖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终,吏以告泚,泚取视,其故封识具存。

太尉逸事如右。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柳宗元谨上史馆。

今之称太尉大节者出入,以为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尝出入岐周邠斄间,过真定,北上马岭,历亭障堡戍,窃好问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气卑弱,未尝以色待物;人视之,儒者也。遇不可,必达其志,决非偶然者。会州刺史崔公来,言信行直,备得太尉遗事,覆校无疑,或恐尚逸坠,未集太史氏,敢以状私于执事。谨状。

现代文赏析、翻译

《段太尉逸事状》现代文赏析

诗人这篇传记散文以三段典型事迹,塑造了段秀实刚正仁厚的立体形象。全文通过"勇治军乱"、"仁救饥农"、"廉拒贿赂"三个典型场景,展现了这位唐代名臣的多维品格。

一、勇毅治军的政治智慧 在邠州兵乱事件中,段秀实展现出"绵里藏针"的政治智慧。面对郭晞纵兵为祸,他先是智取兵权,继而以"留宿军营"的非常之举震慑全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选择在军营过夜时"命持马者去",这个细节既显示其胆识,又暗含对郭晞的试探。最终郭晞"不解衣"守夜的描写,形成强烈的戏剧张力,完美展现段秀实以柔克刚的政治艺术。

二、仁厚爱民的赤子之心 在营田官事件中,作者用"裂裳衣疮"、"旦夕自哺"等细节,将段秀实的仁政理念具象化。当农民被焦令谌杖责垂死时,段秀实"大泣曰'乃我困汝'"的自责,与其卖马偿租却"使勿知"的举动,形成感人至深的对比。淮西将领尹少荣的怒斥,则从侧面强化了段秀实的人格魅力,连暴戾的焦令谌都"大愧流汗",最终羞愧而死。

三、清正廉洁的政治操守 文章结尾处"绫悬梁木"的细节尤为精妙。段秀实将朱泚所赠三百匹大绫原封不动悬于司农寺梁上,这个具有象征意味的举动,在他殉节后成为最有力的廉洁证明。诗人特别强调"其故封识具存",以物证的方式强化了叙事的可信度。

艺术特色: 1. 对比手法鲜明:暴虐军士与仁厚太尉、贪婪将领与清廉官员的多重对比 2. 细节描写传神:"袒臂徐去"的兵痞形象、"手注善药"的仁者形象跃然纸上 3. 叙事结构精巧:三个独立事件通过人物品格的内在逻辑紧密勾连 4. 史笔与文采交融:既有史传的严谨,又有文学的形象性

诗人在文末特别强调,段秀实"常低首拱手行步"的儒者风范与其刚毅决断的内在品格形成有趣反差。这种"外柔内刚"的特质,正是中国古代理想官员的典范。文章通过具体事迹的层层铺展,最终完成对"武人一时奋不虑死"片面评价的辩正,展现出史家笔法的深刻与文学家观察的细腻。

© 2012-2025 诗词之家 shici.edupk.cn
网站事务:17368610279【同微信】
苏ICP备2022038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