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归有光
张贞女,父张熠,嘉定曹巷人也。
嫁汪客之子。
客者嘉兴人,侨居安亭。
其妻汪妪,多与人私。
客老矣,又嗜酒,日昏醉无所省。
诸恶少往往相携入妪家饮酒。
及客子娶妇,恶少皆在其室内,治果肴为欢宴。
妪令妇出遍拜之,贞女不肯。
稍稍见姑所为,私语夫曰:“某某者何人也?”夫曰:“是吾父好友,通家往来久矣。
”贞女曰:“好友乃作何事?若长大,若母如此,不愧死耶!” 一日,妪与恶少同浴,呼妇提汤。
见男子,惊走,遂归母家。
哭数日,人莫得其故。
其母强叩之,具以实告。
居久之,妪阳为好言谢贞女。
贞女至,则百端凌辱之四。
贞女时时泣语其夫,令谢诸恶少凹。
复乘间从容劝客曰:“舅亦宜少饮酒,尸客父子终不省,反以语妪,辄致掳掠凹。
恶少中有胡岩,最桀黠,群党皆卑下之,从其指使。
一日,岩言众曰:“汪妪且老,吾等不过利其财,且多饮酒耳;新娘子诚大佳。
吾已寝处其姑咎,其妇宁能走上天乎。
”遂人与妪曰:“小新妇介介不可人意曾。
得与胡郎共寝,即欢然一家,吾等快意行乐,谁复言之者?妪亦以为然,谋遣其子人县书狱。
妪尝令贞女织蜕,欲以遗所私奴。
贞女曰:“奴耳!吾岂为奴织蜕耶?”妪益恶之。
胡岩者四人,登楼纵饮。
因共呼贞女饮酒,贞女不应。
岩从后攫其金梭。
贞女詈且泣。
还之,贞女折梭掷地。
妪以己梭与之,又折其梭。
遂罢去。
顷之,妪方浴,岩来共浴。
浴已,妪曰:“今日与新妇宿。
”岩人犯贞女峦,贞女大呼曰:“杀人!杀人尸以杵击岩;岩怒,走出。
贞女人房,自投于地罅,哭声竟夜不绝。
明日,气息仅属。
至薄暮少苏钩,号泣欲死。
岩与妪恐事泄,絷诸床足,守之。
明日,召诸恶少酣饮。
二鼓,共缚贞女,椎斧交下。
贞女痛苦宛转,曰:“何不以刃刺我,令速死?”一人乃前刺其颈,一人刺其胁,又标其阴。
共举尸欲焚之,尸重不可举,乃纵火焚其室。
邻里之救火者,以足蹴其尸,见吓然死人,因共惊报。
诸恶少皆潜走。
一人私谓人曰:“吾以铁椎椎妇者数四,犹不肯死。
人之难死如此。
”贞女死时,年十九耳。
嘉靖二十三年五月十六日也。
官逮小女奴及诸恶少鞫之囱。
女奴历指曰:“是某者缚吾姊,某以椎击,某以刃刺。
”妪骂恶少曰:“吾何负于汝!汝谓姑杀妇无罪,今何如?”妪寻死于狱。
贞女为人淑婉,奉姑甚谨;虽遭毒虐,未尝有怨言,及与之为非,独亢然蹈白刃而不惴。
可不谓贤哉!夫以群贼行污闺闼之间,言之则重得罪,不言则为隐忍,抑其处此尤有难者矣。
自为妇至死逾一年;而处汪氏仅五月。
或者疑其不蚤死。
嗟乎,死亦岂易哉; 嘉定故有烈妇祠。
贞女未死前三日,祠旁人皆闻空中鼓乐声,祠中火炎炎从柱中出。
人以为贞女死事之征。
予来安亭,因见此事。
叹其以童年妙龄,自立如此够,凛然毛骨为竦。
因反覆较勘触,著其始末,以备史氏之采择。
《血泪织就的十九岁——诗人<书张贞女死事>中的烈性抗争》
明代嘉定曹巷的张贞女,用十九岁的生命在史册上刻下一道惊心动魄的血痕。诗人以史家笔法记录的这桩惨案,透过看似冷静的叙述,实则构建了一座封建伦理与人性黑暗角力的祭坛。
当婆婆汪妪令其向登堂入室的恶少行礼时,贞女那句"好友乃作何事"的诘问,已然戳破了这个家庭虚伪的伦理面纱。诗人巧妙运用对比手法:一边是醉生梦死的汪氏父子,一边是日渐警觉的贞女;一边是胡岩等恶少"登楼纵饮"的嚣张,一边是贞女"折梭掷地"的无声抗争。金梭的折断成为极具象征意义的场景,这个纺织工具化作贞女捍卫清白的武器,织机上的丝线俨然成了她即将断裂的生命线。
文中"浴"的意象反复出现,从最初撞见姑嫂共浴的震惊,到最后胡岩与汪妪的秽行,清洁行为被异化为道德污浊的仪式。当贞女高呼"杀人"并举杵反抗时,这种以日常器物为武器的反抗,比任何刀剑都更具震撼力。诗人特意记载她濒死时的诘问:"何不以刃刺我,令速死?"将受虐细节具象化,形成对读者道德感的强烈冲击。
作者在文末的议论尤见深意:"死亦岂易哉"道出了贞女生存困境的本质——在"言之则重得罪,不言则为隐忍"的夹缝中,她的每次忍耐都是积蓄力量的过程。文中记载烈妇祠的异象,非为宣扬迷信,而是构建天理人欲的隐喻系统:祠堂烈火恰似贞女被焚的躯体,鼓乐声仿佛天地为烈士奏响的安魂曲。
诗人通过这则笔记,完成了对明代市井社会的一次病理切片。贞女之死不仅是个体悲剧,更是整个社会道德溃烂的症候。那些精确到日的死亡记录("嘉靖二十三年五月十六日"),那些恶少行凶时的对话实录,共同构成了向历史法庭提交的证词。在看似客观的叙述里,涌动着一个儒家知识分子的悲愤与叩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