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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李之仪
方报先同穴,俄闻改葬期。
祇应偕老约,不拟异他时。
已矣如何憾,贤哉有剩悲。
会看松柏路,赐篆耸丰碑。
《生死契约的永恒见证——诗人<杂挽诗四首 其二>深度解析》
这首挽诗以"方报先同穴"开篇,用"方"与"俄"两个时间副词形成强烈对比,瞬间将读者带入生死骤变的戏剧性场景。诗人听闻亡妻即将改葬的消息,原本约定同穴而葬的誓言面临变故,这种时空错位感强化了生死两隔的痛楚。
颔联"祇应偕老约,不拟异他时"直抒胸臆,将夫妻间的白首之约提升为超越时空的永恒契约。诗人用"祇应"二字强调这份约定的纯粹性,"不拟"则凸显其不容更改的庄严性,使私人情感获得了一种仪式化的神圣感。
颈联笔锋一转,"已矣如何憾"看似豁达,实则暗含无限哀思。诗人用"贤哉"称赞亡妻品德,而"有剩悲"三字精妙绝伦——生者的悲痛永远多于逝者的遗憾,这种不对等的哀思恰是爱情最深刻的印记。
尾联"会看松柏路,赐篆耸丰碑"将私人情感升华为永恒纪念。松柏象征坚贞,丰碑承载记忆,诗人通过具象的墓园景物,将无形的情感凝固为可见的永恒。这种由个人悲痛到永恒纪念的升华,体现了宋代理学影响下士大夫对生死问题的哲学思考。
全诗以时间维度上的契约意识贯穿始终,从生前的"偕老约"到死后的"同穴"誓,再到改葬期的变故,最终定格于永恒的丰碑。诗人通过这种时空交错的叙事结构,完成了对爱情最高形式的礼赞——即使生死相隔,契约精神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