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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李之仪
茅茨为居,脱粟为餐。
牛衣自暖,徒行亦鞍。
凡人皆友,是酒可欢。
略不践迹,未尝恤言。
山林城市,随遇即安。
一旦义重,杀生非难。
彼强增饰,宁知吾全。
盖庶几不淫不移不屈者,而以乐吾之天。
《为人作真赞 其二》赏析
这首赞诗展现了宋代文人诗人崇尚的隐逸生活态度与刚正品格。诗中"茅茨""脱粟""牛衣"等意象勾勒出简朴自足的生活图景,而"凡人皆友""是酒可欢"则流露出随和通达的性情。诗人通过"山林城市,随遇即安"表达超脱世俗的处世哲学,又以"一旦义重,杀生非难"彰显其刚烈气节。结尾"不淫不移不屈"三"不"字,层层递进,最终归结为"乐吾之天"的精神境界,体现了儒家"安贫乐道"与道家"顺应自然"思想的融合。
现代文译文: 茅草屋顶是我的居所, 糙米粗粮是我的三餐。 粗布衣裳自能保暖, 徒步行走也当骑马般安然。 与寻常百姓皆可为友, 有浊酒一杯便觉欢颜。 不刻意追随前人足迹, 也不在意他人闲言。 无论是山林隐居还是城市栖居, 随处都能心安。 若遇大义当前, 牺牲生命也不为难。 那些强求装饰外表之人, 怎懂得我内心的完满。 这大概就是所谓: 不惑于外物,不动摇心志,不屈服威权, 以此快意享受我的自然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