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白居易
衰病四十身,娇痴三岁女。
非男犹胜无,慰情时一抚。
一朝舍我去,魂影无处所。
况念夭札时,呕哑初学语。
始知骨肉爱,乃是忧悲聚。
唯思未有前,以理遣伤苦。
忘怀日已久,三度移寒暑。
今日一伤心,因逢旧乳母。
与尔为父子,八十有六旬。
忽然又不见,迩来三四春。
形质本非实,气聚偶成身。
恩爱元是妄,缘合暂为亲。
念兹庶有悟,聊用遣悲辛。
暂将理自夺,不是忘情人。
《念金銮子二首》
四十衰病身,三岁娇痴女。 虽非男子身,抚之深自慰。 一朝舍我去,魂影无处去。 病儿夭折时,初学语呕哑。 骨肉之爱本,忧悲聚如云。 未生前之思,理遣伤悲深。 忘怀日已久,三度移寒暑。 今日一伤心,逢旧乳母寻。 乳母曾与我,共育金銮子。 忽尔不见踪,三四年来寻。 形质非我物,气聚偶然身。 恩爱非本真,缘合暂为亲。 念此应有悟,聊以遣悲辛。 暂将理自夺,非忘情人心。 诗中描绘了作者与女儿金銮子的深厚感情以及金銮子亡故的悲痛心情。前四句叙述自己已是四十有余的衰病之人,而女儿三岁尚幼。以“虽非男子身,抚之深自慰”说明诗人对自己不是男儿却担负父亲角色的自豪与自足。但一朝病衰,眼看着爱女舍己而去而无能为力时,“魂影无处所”之句蕴含着一种人生苦闷和绝望的情调,在这样的时刻诗人才更深地体会到了身为女人和父亲的苦痛。其艺术上的回环变化虽然受宋人的影响,但在体现强烈的失女之情时则显得极为成功,朴素的口语脱口而出,真挚动人。 接下去“病儿夭折时,初学语呕哑”二句以一个典型环境——病儿夭折时令诗人感到了骨肉之爱的真实性和强烈性。“呕哑”二字则将婴儿的口型动作——牙牙学语写得极其真切。诗中所写的“始知骨肉爱,乃是忧悲聚”,把诗人从幼年到现在的种种悲哀烦恼全都概括出来,而其中以骨肉之爱为最深最真最痛苦。“唯思未有前”以下至结句,诗人在思索中求索人生的真谛和生活的意义,最终他领悟到这一切都只是偶然的因缘际合,人生的欢乐和骨肉之爱也都是暂时的亲近和聚合,根本原因在于人本来就是虚无的,生老病死、爱别离苦都是“非我物”,如同气聚偶然形成的身体一样易于消散。“非我物”的自我也恍然顿悟,因此悲伤也只是暂时派生出来的情感,是为遣愁而作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所以自己不应沉溺于其中而不能自拔。这是从幻想到觉悟的过渡和转换。 这首诗的艺术特色在于以议论为主而抒情写景。在短短的篇幅中随处可见议论之语,但其中却贯穿着强烈的感情色彩。此外,诗人运用了多种手法和技巧,如双关、用典、对比、叠字等,使语言生动活泼而又意蕴深邃丰富。“以理遣伤”,本来很容易形成某种枯寂之境和生硬之笔,但这首诗中却并未写出那种硬涩理趣的逻辑力量压倒了情思感触的语言情景,主要笔墨大都凝聚在对病儿的逗子兴及照应上面的文字而转接得极好;结语中的“暂”字,“非”字也体现出了诗人的巧妙用心和警醒之心境。总的来说,《念金銮子二首》感情真挚动人而不矫揉造作;用典贴切自然而不生僻晦涩;描写真实具体而又能略带涩味而并非写实;议论透辟、语言犀利而富于启示意义;语言自然生动而有节奏感而不做作;笔调灵活轻巧而又稳妥可靠而不流于轻滑。
现代译文:
我已是四十岁的衰病之人,还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娇痴可爱。虽然她并非男子,我还是深感安慰。可一旦她离我而去,连魂影都没有留下地方。想到她病痛缠绵、吐词不清的夭折时光,只能感到悲从中来。在她未出生前所思考的问题,就是以理遣伤悲痛深处的一切忧苦欢喜缘起为何;直到现在已经渐渐地放下忘记的心事日久年深。现在今日因看见旧日乳母而生起凄心再次寻找我幼女何处存留的金銮子相念难得无处不遗憾落泪白居易已然是这样无比寂寞以至于生死去了有四、五载中人末年便是好空肠绞痛少男女愁情怆何足辞缘爱后来新鲜事引诗魔不上笔头之外绝别事关于已大哉焉还觉得岁岁月月中有日常成至重间有大不为就通即伪本来疏略可是真正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