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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袁凯
最忆东家《水调》声,花前檀板杂流莺。
此时我醉君犹醒,舞到梧桐白露生。
好的,以下是我根据要求对这首诗的赏析:
在扬州,最让诗人难忘的,是东家楼头那悠扬的《水调》歌声。花前板上,莺声流淌,一派生机盎然的美好春光。在这里,“檀板”是一种打拍节奏的工具,“流莺”,是对欢快鸣禽的代称。由此,一个“杂”字,就使人知道不只是一两只流莺在欢快的歌唱了。“我醉君犹醒”承接了上一句的美好春光,“醉”字写得十分含蓄:有酒便会使人微有醉意,然而这是拟人写法。我的朋友(李十二)却还清醒。
“我醉君犹醒”与“此时”二字一转,引出了末一句“舞到梧桐白露生”。“舞到梧桐”的“舞”,是借代用法,兼有助兴、收束的意思。随着歌声的流淌、舞袖的飘动,夜色中已可见到露珠在青桐树梢冉冉上升了。这一句仍然没有点明具体时间(“白露”暗指夜幕降临),与前一首尾联“但恨知音尽,江南无好音”一起,形成强烈的对比。好景不长,良宵有恨。这样的美景不期而遇而又转瞬即逝,诗人与李十二就各归本家了。袁凯曾流离于淮阴等地,“见衍”时已经多日停留扬州。他们偶然在春光明媚的日子里不期而遇,留下了这次难忘的相聚。这大约是他停留扬州期间最值得追忆的事情之一。
在这首诗中,袁凯通过生动的形象,抒发了他在扬州久别重逢的愉悦心情。诗歌的最大特点是将描写抒情融为一体,诗句之中闪耀着艺术、生命的光辉。通过对花间板头流莺、美酒、醉舞以及茫茫白露等生动形象和鲜明场面的描写,展现出了明媚的春光、音乐的欢快旋律以及友谊之情,表现出诗人在历经流离之后,能重新欣赏大好春光、在醉舞之中排遣愁绪的喜悦心情。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