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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归德过故人李宪副子中小饮》明王世贞原文赏析、现代文翻译

[明] 王世贞

《至归德过故人李宪副子中小饮》原文

握手踟蹰坐未安,旋看河斗畏将阑。

主人第进鸬鹚杓,稚子争先苜蓿盘。

天入中原真自好,路逢知己不辞难。

休追济上衣裳会,耆旧于今半已残。

现代文赏析、翻译

下面是我根据要求所作的赏析,希望您能满意:

至归德过故人李宪副子中小饮

握手踟蹰坐未安,旋看河斗畏将阑。 主人第进鸬鹚杓,稚子争先苜蓿盘。 天入中原真自好,路逢知己不辞难。 休追济上衣裳会,耆旧如今半已残。

明诗犹如一片浩渺的湖水,包容着大明繁星般繁多的诗人。在这一片湖水中,每个人都应有一个位置,有自己一道独有的风景。如果非要在其中选出一位最具特色的诗人,那么非王世贞莫属。这首诗写得随意、自然、真挚、率性,体现出了他的诗风。

首句“握手踟蹰坐未安”是诗人的直接感受,他见到久别的好友,心潮澎湃,激动不已,却因对朋友的尊重和敬爱而不好意思立刻说话。此刻,这种复杂的情感就是诗人心中的“踟蹰”。因为朋友的一再挽留和盛情款待而不能马上告辞而感到难过。“坐未安”三字十分传神,同时也就非常朴实,是典型的王世贞式的口语。这首诗是作者从京城到归德路过李宪副家中,主人热情款待而又不便推辞,因此心情复杂。诗人一踏进李宅,“故人”二字立刻从心底涌出,“故人”二字也就是诗人急欲说出自己真实感受的急迫感的泉源。见到主人后“旋看河斗畏将阑”中的“畏”字可谓妙绝。这个字既表现了主人对自己无比敬重和热情招待使自己感到不安的心理状态;又表现了主人对自己高雅风度、高尚人格的敬慕之情;还表现了主人对自己在朝廷上的作为、在文坛上的声望而产生的畏惧之感。“畏”字既有作者本人的主观感情,又有客观作用上的双关性。如此练字属于豪放之一例。“从对面见生”,由此可见,尽管是对客人的真情流露、心感奋发 ,却不直接说明、毫不迂曲 ,执拗地向读者讲述真性真情——既有心情感慨的表述、人际关系真实的曲衷,更有本性的回归。至此也不禁想起了两句杜甫诗中的“快意八九年,适逢开口笑”以与王诗的结尾相照应。这便是一种发自肺腑的高雅的风度!此句及上句“主人”两句中描写主人对自己的情义和招待 ,为应酬之作的套语,为诗人洗刷而去。这样的应酬诗就不落俗套,有意无意问夺了这种规格很一般的诗的不凡的表达效果.一举两得,“撤得一尺,再加一丈”当其子为主人积极预备宴客用品的同时不经意说出其中的门道并为念诗的目的要保存自然有意寻灵感而得名:“不用壶中苜蓿盘 ,换将篱下鸬鹚杓。”以酒菜之多喻菜肴之丰盛固然不错,但不如说“稚子争先苜蓿盘”来得更形象、更生动、更自然、更洒脱;以酒助谈兴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主人第进鸬鹚杓”来得更含蓄、更典雅、更随意一些。“鸬鹚杓”与“苜蓿盘”相映成趣,相得益彰,可见其风度之高雅,个性之鲜明。这一句看似轻描淡写,却别有一番情趣。“路逢知己不辞难”这一句写得很有分量,很有力度。此句中的“知己”二字与首句中的“故人”相呼应,相衔接,使全诗浑然一体,一气呵成。这一句中的“不辞难”三字很有分量,表现了诗人的大丈夫气概,表现了诗人对中原大地的热爱和对知己好友的诚挚感情;也表现了中原地区政治清明、国家昌盛、民族自豪感增强的时代气氛;同时为下句中的“休追济上衣裳会”作了铺垫。“休追济上衣裳会”是中原人民的共同心愿。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由于政治腐败和民族压迫,由于战争和自然灾害,由于社会环境恶劣,由于个人的原因,有时难免要分离,有时难免有难同当,有时难免要互相牵挂,有时难免要互通音信。“路逢知己不辞难”,正说明诗人当时不愿追念过去,不愿去考虑个人安危之处。另外这句话表面看来还具有比较浓厚的浪漫气息 ,虽然这一点程度微弱了一些.但不能不说这是它不可忽视的艺术魅力的一部分.即使今天读起来也不觉得与时代有什么隔膜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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