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贯休
兔不迟,乌更急,但恐穆王八骏,著鞭不及。所以蒿里,
坟出蕺蕺。气凌云天,龙腾凤集。尽为风消土吃,
狐掇蚁拾。黄金不啼玉不泣,白杨骚屑。乱风愁月,
折碑石人,莽秽榛没,牛羊窸窣,时见牧童儿,弄枯骨。
好的,以下是我根据要求对这首诗的赏析:
在唐代众多的诗人中,贯休是最富有奇特想象的一个。他似乎特别善于把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或听到的、感受到的一些事物,用一些奇特的想象和夸张,构成一些令人惊奇的艺术形象,或寓言,或象征,或寓意,来表达他对于生与死、现实与冥冥、人间与幽境的不同寻常的理解。
这首《蒿里》就是贯休对于生死问题的独特理解。蒿里是古代传说中死人灵魂的归宿之地,也是死亡的代名词。此诗一开始就展现出一只疾行的兔子形象,紧接下句又出现一只迅捷的乌鸦。这两句借疾跑的动物生动形象地表现了时间飞逝的意象。兔、乌虽不会说话,也不会计时,但人们自古以来就把兔、乌和乌飞兔走同瞬息千里联系在一起,用它们来形容时间流逝之迅速。诗人在这里就是用这种通感手法将流逝的时间转化为具体可感的艺术形象。接着诗人笔锋一转,在诗句中嵌人“穆王八骏”的故事。“穆王八骏”指的是神话传说中的神马。《拾遗记》中记有穆王驾车西巡狩猎,至昆仑山见三鸟兽不别而行,穆王紧追不舍,乃命驾马一日一夜飞驰三百余里,直至大宛之西境乃止。这里借用“穆王八骏”的神话故事来表现时间的流逝之速,比拟“兔不迟”、“乌更急”,更具有浪漫主义色彩。
诗人用夸张的笔调描述了时间的流逝之后,进一步描绘了坟茔之森然。“坟出蕺蕺”四字是全诗最令人惊奇传神的一笔,“蕺蕺”是坟茔森然突兀的样子。“气凌云天”是诗人用夸张的手法描绘阴间亡灵升腾直上的鬼气。“龙腾凤集”则表现了死后亡灵的威严与辉煌。诗人把阴间写得如阳间一般壮丽可观。
诗人在极尽阴间之壮丽后笔锋陡然一转,写道:“尽为风消土买,狐掇蚁拾。”这两句是全诗最富哲理意蕴的一笔。如果说前六句诗是从时光的流逝和地下坟茔的壮观中展示生命的虚幻和辉煌的话,那么这二句则着重揭示生命的脆弱和卑微。“尽为风消土买”说的是生前的功名权势等一切都化为灰土,“狐掇蚁拾”则指死后一切荣辱都无足轻重。作者运用富有启发性的诗句启发读者思考:既然生之荣枯、生死都是如此微不足道,人生在这里得到了深刻的反思,但诗人并没停留在这里。在全诗末两句中,他借景抒情、情景交融地表现了诗的主旨。“黄金不啼玉不泣”两句以物拟人,“黄金”、“玉”均是富贵象征,“黄金”、“玉”和下句的“白杨”,一起表现出权贵的显赫一旦消逝后剩下的只有坟前默默哭泣的白杨而已。但这里毕竟只剩下白杨还在风雨中萧条飘零,“折碑石人”、“时见牧童儿”、“枯骨”,种种凄凉景物的描写和第一句“兔不迟”、“乌更急”之景紧密呼应。“时见牧童儿”、“弄枯骨”使得这衰凉已极的画面令人感慨万端,更把读者引入了一个肃杀悲凉的艺术境界中。在鲜明的乐景与这样一种凄凉肃杀之景构成强烈对比中,贯休似乎在告诉我们:人生短暂、脆弱、卑微、荒谬,而权贵功名、一切荣辱得失均毫无价值。
贯休似乎并不主张人生应该怎样,因为他在蒿里这样的肃杀之地歌唱生命、歌唱人生的辉煌与伟大显然是不可能的。他似乎只是在表达一种人生的体悟或哲理的启示,因为贯休始终是一个思想家式的诗人而非现实中的政客。全诗尽管通篇议论说理,但因为它和诗歌的形象性相结合并没有给人空洞抽象的说教之感,反而使读者沉浸在对生命价值的深刻反思之中而流连忘返。
总之,贯休这首《蒿里》富有现代意义上的启发性哲理意味,使其作品的艺术魅力经久不衰地流传于世。在体裁上颇似近体中的排律或散文一类的古体诗文当中有较多的这种佳作(当然也不乏其例外)。例如汉代的“四言长篇”(《离骚》、《九歌》等)当中就不乏此类优秀的哲理诗作。可以说在唐代诗歌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