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贝琼
野中古墓何累累,子孙已绝傍人悲。
送车百两喧鼓吹,却忆出祖东门时。
墓前青青春草没,墓下纵横狐兔穴。
昔年已见野人耕,今年复见邻人发。
千年髑髅出黄土,翁仲无言泣寒雨。
何时故物总成灰,犹有玉钗留半股。
野中古墓
元·贝琼
古墓累累野中满,千年陈迹委荒阡。
送车喧阗咽鼓吹,却忆东门祖出时。
冢前青青春草生,狐兔纵横穴已成。
邻家父老相传语,旧日田家曾有耕。
昔年此地去耕种,自谓一生事已定。
不意中年行一变,回首故物俱灰尘。
千载孤坟未为酷,更堪秋来号杜宇。
我今独向野中行,多情不免临风哭。
元代诗文中的咏古之作并不少见,这类诗的作者,有的是在城市生活中产生了对乡间生活的怀念;有的是因为自己已在乡间买了田地房舍而缅怀过去在城里的生活;也有的是触景生情,睹物思人,触发了无限感慨。作者就是属于这后一种。题下自注云:“郊外父老来言:故家贵人有如此骨葬者。”其题下还配有画,一片暮秋景色,杂以林木与坟茔的正是前面四句诗中的内容:起伏层迭的坟茔四布满田野;屹立着的古人墓碑座上题衔的名字也已经漶漫不清;送葬的队伍中鼓乐喧天,人们纷纷登车而去;而眼前这祖墓前却是墓门深掩,只有几只寒鸦在啼叫。
作者对这种豪华已尽、人亡物故的古迹产生了深深的感叹。他的感叹中包含着对世事变迁的无穷感慨。因此他接着写到了春风吹过坟前的荒草和纵横交错的狐兔洞穴。这就不能不勾起他的怀古之思。“我闻邻翁语”,以下写乡人的言谈追忆之中似乎出现了乡间的种种情况。原先在这墓田旁边居住的“贵人”已经将这里田舍卖给了村中人,这田舍里的一草一木又都与村人的生活休戚相关了。“故物”二字将追忆和现实交织起来:旧时的田舍和墓地的情景千载之下如在目前,那过去的贵人又早已化为泥土了。他连贵人墓中一块骨殖也不忍再看,更何况那坟头上的碑石墓前土堆上的一对石人石兽呢?这正是“翁仲无言泣清泪”啊!诗人在感叹世事变迁之后,又发出了“何可久居”的慨叹。
诗写得情韵深沉,咏古与怀古结合得十分巧妙妥贴。但全诗最为引人瞩目的地方却是作者将封建社会兴亡交替的自然规律和作者个人今昔变迁的感慨糅合在一起表达,这使诗歌所蕴含的感慨更加丰富深厚了。而全诗则具有清深幽峭的风格。这是贝琼诗作中别具一格的一种风格。
此诗与《山居杂咏》《渔村》等诗作在格调上很相似。即景咏怀,托物寓兴,以清深幽峭之笔抒发个人感慨,是贝诗中别具一格的一种风格。这首诗的用字造语颇有特色,“累累”“陈迹”“委”“狐兔”“荒阡”“喧阗”“出”“今”“未为酷”“何可久居”,每一个字词都貌似平淡,而包含着作者多少辛酸的眼泪和不平的心声!诗歌的情韵十分深沉凄婉,“何可久居”四字结得十分有力,可以振起读者全部的感情。这首诗的背景是元代社会矛盾重重,农民起义不断发生,作者贝琼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买了田地、房屋,做了农民,所以对过去的生活有着十分真切的感受和深刻的体会。这首诗写得十分含蓄:我们只见一个老人掩面而哭;泪洒秋原;哪里能看到更多的人在此缅怀旧事?我们在揣摩此诗意的过程中不必从这首诗的内容外索求其他含义。“题”在野冢或土山背后这些熟悉的生活积累中去想象读者早已陌生的人世经历而细细回味一幕幕往事,这也是诗歌艺术所具有的诱人的魅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