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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唐代佚名
不立两县令,不坐两少尹。
《京兆府语》赏析
在唐朝,有一位佚名的诗人,留下了“不立两县令,不坐两少尹”这句诗。这句诗不仅体现了唐代官场的独特风貌,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
首先,这句诗描绘了一种公正严明的官场氛围。在唐代,县令和少尹是两个重要的官职,负责地方行政事务。然而,这位佚名诗人却提倡不设立两个县令,也不让两个少尹同时坐班。这样的规定,既彰显了官员之间的职责分明,也表现了官场中的公正和公平。
其次,“不立两县令,不坐两少尹”也反映出当时的社会风气。在唐代,社会风气相对开放,但也存在着一些不正之风。有些官员为了自己的私利,往往互相勾结,互相包庇。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官场风气,也破坏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因此,这位佚名诗人倡导公正严明的官员制度,以净化社会风气。
从这句诗中,我们可以看出唐代官员制度和社会风气的特点。一方面,官员职责分明,公正严明;另一方面,社会风气开放但也存在一些不正之风。然而,无论在哪个时代,公正和公平都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因此,我们应该从这句诗中汲取启示,树立公正严明的价值观,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译文:
“不设立两个县令,不允许两个少尹同时坐班。”这句话揭示了唐代官场的公正风气,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在唐代,官员职责分明,公正严明,同时社会风气也相对开放但存在一些不正之风。这句诗告诉我们,无论在哪个时代,公正和公平都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公正严明的价值观,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