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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罗洪先
我已无名在市朝,青山同籍不须招。
开轩纵欠三旬睡,取觯须拚一醉饶。
好的,以下是我根据要求对这首诗的赏析,希望您能满意:
《彭石屋山约成 其二》是明代诗人罗洪先的一首诗,诗中表达了他淡泊名利、向往自然的心境。
首句“我已无名在市朝”中,“无名”并非真正的无姓名之意,而是指不追求名利,不在市朝中争名夺利。诗人用市朝、名利这些世俗的追求来反衬自己的超脱,表达了他对市井名利的淡然处之。
“青山同籍不须招”一句,诗人将青山拟人化,表示他和青山同为自然之物,不需要通过邀请等方式来亲近。这种手法,表现了诗人对自然的亲近和喜爱,同时也流露出他对尘世的厌倦和疏离。
“开轩纵欠三旬睡”表达了诗人对于舒适生活的向往。他渴望在开轩之后,能够欠下一身的疲惫,好好地睡上一觉。这种生活,或许没有名利场的喧嚣和繁忙,但却充满了宁静和舒适。
“取觯须拚一醉饶”则表达了诗人豁达的人生态度。他愿意用美酒来换取别人的欢心,用醉酒来表达自己的豁达和洒脱。这种态度,既体现了他的豪放不羁,也表现了他对生活的热爱和乐观。
总的来说,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自然和舒适的向往,以及对名利的淡然处之。通过拟人化、比喻等手法,诗人将抽象的情感表达得生动形象,使得这首诗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现代文译文如下:
我已经在市朝中失去了名利之心,与青山为伴,无需再招。打开窗户,我渴望能够好好地睡上一觉,欠下疲惫的身体;而为了表达我的豁达和洒脱,我愿意用美酒来换取别人的欢心。这就是我与世无争的生活态度,也是我对生活的热爱和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