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曹邺
嫁来未曾出,此去长别离。
父母亦有家,羞言何以归。
此日年且少,事姑常有仪。
见多自成丑,不待颜色衰。
何人不识宠,所嗟无自非。
将欲告此意,四邻已相疑。
弃妇
唐 曹邺
嫁来未一年,出门便长别。
父母教出门,岂不闻荣达。
亲戚生长居,羞道长相说。
初若甚怜之,后道那可说。
亲戚亦何情,逼迫无容借。
不知人谁贤,道路争谤姧。
纷纷一朝去,怀恨皆无处。
怀抱向谁知,泪襟无复惜。
却入旧茅茨,四邻但相忆。
译文:
嫁给夫家不到一年,夫君就要远行,一别可能就是数年。父母养育子女,不是为了让他们早早出门,过着离别亲人的生活。
出门在外的艰难困苦,羞于对父母说,因为知道他们无法帮助自己;自己嫁人以后,既没有为公婆养老送终,也没有生儿育女,所以更羞于提起父母家事。身体条件虽然还不错,却往往忘了妇人早晚的作息和日常应做的事;多病而不健壮的脸色在公共场合是容易被当做借口招来诋毁。通常丈夫如受到妻子的特殊宠爱时,都会有一种世人皆知却自然的神情。悲愁感愤之类的失态,在他脸上就容易被认为是生来就有的特征,和体衰色衰没有关系。为什么遭弃者不能为自身的才德找到合理的理由?关键是世人缺少应有的宽容和理解!欲将这些告诉世人时,才发现原来的四邻也开始疑忌了。此诗通篇平易近人,通俗自然。但是把弃妇受逼迫离家别离后产生的矛盾心理刻画得维妙维肖。“此去长别离”,本身已够悲惨了;何况“逼迫无容借”,心酸无奈之状溢于言表。后来引申出的成语“忍痛割爱”、“无所容假”等也沿用了这种表达方式。
弃妇诗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少见,大都是男性文人站在自身的立场对弱者的同情。曹邺的这首诗则从一个女性角度着笔,别具一格。此诗中妇人从一开始就处于被动的地位:本来自己的意中人能有发展,何必离乡背井另投人缘差的对象呢?可惜结婚前一般有两种安排:其一媒言约定促其决定;其二父兄为升斗小民眼看择婿希望渺茫时准备女孩入宫成为宫女或进王府为妾以备主人延纳新人而将即将成婚的少女转手转嫁他人(类似于卖人)。可怜的女孩们只好“奉命”嫁人。“嫁来未一年”的女主人公面对的却是别离,“羞言何以归”,她心内自然不乐。同时女主人公在这户人家里处处忍让委屈迁就仍然遭受委屈受白眼自己思来想去不免“长别离”这一结局便无法挽回了;自己的境遇甚至连身边做佣人的都不如那就不必说奉养双亲的问题了,还是且顾眼下保命要紧吧。“出门”一去本属迫不得已“羞”也自然难免了。一个“羞”字写出了被弃妇女有口难辩的窘状,与那位被迫改嫁时的怨愤、不失小姐身份的腔调比起来一个活脱脱的弃妇便站在读者面前了。“初若甚怜之”至“事姑常有仪”六句描写女主人公的内心活动也相当细腻、传神:开始几年由于年轻可能对方还有怜惜之意于是女孩还能掩饰自己内心的不满和失望并以为眼前的困难都是暂时的等到女子“色衰才尽”后情况便彻底变化了:“见多自成丑”,很一般的丈夫都会丑陋不堪连心也一起冷漠下去了,“无复惜”早已心如死灰一般默默承受着自己可怜的地位吧。“羞”、“怯”、“愧”、“悲”诸情貌词语烘托出了女主人公那副楚楚可怜而又难以言说的情态,同时也表达了她无可奈何的心情——世上这样的弃妇不知有多少呢!世上多的是势利眼哪里会有人理解自己受委屈的苦衷呢?然而谁又能解弃妇这心中之恨呢?所以末二句便写了“何人不识宠”和“四邻已相疑”的悲愤:世人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又有谁能理解遭弃者的内心世界呢?况且世人早已开始猜疑自己了!“宠”字写出了弃妇在婆家生活优越而又备受冷落的特殊地位;一个“宠”字也道出了世人对女子外貌的卑贱之见对男子的容忍却又应该可笑的低能、该骂的情况而又当然然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