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曾丰
圭荜逸民宅,羊鹑处士衣。
人才于古有,天命与时违。
初不厌肥遁,终何辞大归。
初终两题目,君自一其机。
曾丰的《黄侍郎元章题处士何熙绩所居曰肥遁熙绩又结生墓而铭之》一诗,在墓地题材中独树一帜,描绘了墓主人肥遁与大归归隐生活场景,对其充满敬佩与敬仰之情。曾丰的诗歌具有明显的情感特征,同时也展现了丰富的想象力和语言魅力。
从整体来看,诗歌主要描绘了墓主人肥遁与大归的生活场景,并表达了对墓主人的敬佩与敬仰之情。在诗中,诗人通过描绘肥遁的初不厌、终何辞,以及大归的题目,表达了对墓主人的赞美和敬意。同时,诗人也通过初终两题目的表达,展现了对肥遁这一伟大志向的认识,他认为这只是自然的发挥与贡献,与其他有所不为不同。此外,通过解读这些特点与表现方式,这首诗呈现了一幅古典山水中的农庄风光画面。在尘世的繁华和烦扰背后,古稀的屋檐、晚霞余晖的古道上更是一片岁月静好的祥和安宁景象。这样的背景场景则使人进一步产生了一种哲思之情:世上凡物尽然有序地流动着、更换着、隐去或者淡化消散。一个人作为特定的过客就在这样一个令人思悠悠情怅恍之中在这不具体的岁月的遥远中写下一幕悲凉的浮沉辛酸的剧。所以从中反映出古代先人对物生欢跃着群本属性社会法则自我享乐平和守己安静自然而古道爱物的神仙志向之一部分的精髓感受体现——该当保存祭祀尚不忘家冢却逐渐暗淡俗欲浓浓使人后人的熏陶才表现出这一点瑰丽的形状活气“茅茨杖屦终身”——所谓避俗才是源于野人的这个寿终德业的感受比孤竹宾尼烈士庄子的奇奇怪怪或许包含一点千古令人不须较有礼情尚为人不故来的观念也可以对此小农寿终摸索的一些正确的小范畴境而画的一笔因此显得非常可贵和令人敬仰。
现代文译文如下:
这是一处逸民的居所,简陋的茅屋外是牧羊人的牧场。主人穿着羊绒衫,过着闲适的生活。在古代,这样的人才是有的,但天命已去,他选择了与时代背离,隐居山林。一开始他并不讨厌这种肥遁的生活,最终他也没有拒绝大归的归隐生活。对于他的一生,我只给予初终两个题目的评价,这是他自己把握自己的人生。
总的来说,这首诗展现了曾丰对墓主人深深的敬佩与敬仰之情,同时也展现了丰富的想象力和语言魅力。通过对诗歌的赏析,我们可以感受到古代先人对物生欢跃着群本属性社会法则自我享乐平和守己安静自然而古道爱物的神仙志向之一部分的精髓感受体现——该当保存祭祀尚不忘家冢却逐渐暗淡俗欲浓浓使人后人的熏陶才表现出这一点瑰丽的形状活气“茅茨杖屦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