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曾丰
黎侯无补邑之民,业已言归岂诳人。
中露泥中非所恋,子规何用更谆谆。
以下是按照要求写的赏析,希望您能喜欢:
罢县解归途中闻子规三首其一
黎侯无补邑之民,业已言归岂诳人。 中露泥中非所恋,子规何用更谆谆。
曾丰曾于宋徽宗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出任黎城知县,这首诗就是写他罢县解归途中闻子规(杜鹃鸟)鸣声而触景伤情时的内心感受。
黎城是个小县份,任职期间无所建树,百姓本来就很失望,如今要走了,失望情绪更加浓重。因此,罢县一事,在邑民看来,是理所当然,理所当然的事不必再三申说。所以首句即以“无补邑之民”自谦之辞直说罢县之意,表示自己没有对黎城百姓有所补益,深感惭愧。这是从诗人一方的情况来说的。“业已言归”,则是告知黎城百姓,自己决定要走了。从全诗的构思来看,“岂诳人”三字是关键所在。它既表示了黎城百姓对自己的期望值本来就不高,安慰他们不必过于痴迷;又表示诗人自己并不心虚,而且也不是由于遭受拒绝而扫兴而归的,本来就没想在这里有所谋事求职,表现出一种很坦然的态度。“岂诳人”与杜牧的“强觅无私一套言”可互相参读。而后面所说的“中露泥中非所恋”就更为明确地点明题旨,深化了“岂诳人”的思想内容。“中露”,应是梅雨时节下的毛毛细雨,“泥中”是乡间泥泞的田径,“泥中”就是路。“非所恋”,已婚说出他不恋留乡村的意思;但又是充满对乡土亲人难舍之情的表白。“不是路”,系出于内心的自谦之辞。接下去“子规何用更谆谆”的“子规”二字一语双关。以子规啼声之凄苦衬托自己的心情之凄苦。据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记载:“杜鹃鸟有二种:一种啼曰‘不如归去’,盖常在人家闺塾中。今为蜀所化;一名‘子规’,专鸣月夜,有田家作画图者所谓‘图写’其意。”看来子规并非指一般的杜鹃鸟了。因此说“何用更谆谆”,黎城父老何须用你啼声相送呢?表现出诗人自己豁达大度自解自嘲的思想境界。后二句看起来虽是对黎城亲人的婉谢与慰藉之辞,但它本身确乎是有对当地文化素养的曲折表现;若是深情唱和意味愈浓那么含义便愈显。最后所提出的“留胜事于地方”,是以十分迫切的口吻正面激励自己的同僚晚辈们的。《庚溪诗话》记载有赵德麟听颖客说的打油诗云:“游伎皆娇色,刺桐尽老花;青冥胜事过三处,必挂忆家瓦。”或许是有参考价值的吧。
综观此诗用平淡质朴、老练精切的语言(刘祁曾用八个字来概括曾丰诗的特点:“平淡中涵无穷之意。”)抒写了罢县解归途中的内心感受。全诗围绕“归”字展开构思,又以“子规”点明题旨,通过层层铺垫,步步深入,将“归途”与“子规”融为一体,曲折尽意地表现出作者坦然旷放自得于田园的风度与情怀。读来感到情韵十分丰富而悠远。这可能是曾丰的诗作历来为人们所传诵的原因之一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