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吴则礼
高气初不群,咄咄端逼人。
妙处欲绝倒,未怕儿辈嗔。
下面是按照要求写的赏析,希望您能喜欢:
在江畔林间的细雨之中,你是否瞥见过这样一个身影:独立一枝,孑然于世,胸中有着宏伟的气魄,既有少年的倔强凌厉,又不乏沉静而深思熟虑的深邃。这是诗人吴则礼笔下的怀谨常。这首诗生动描绘出这位宋朝士人鲜明的形象和卓越的才华。
首句“高气初不群”,以“高气”形容人的气质,是文人中的“出群”之辈。怀谨常性格中便具有这样的孤傲之气,少年时代就脱颖而出。这般胸怀大志的年轻人自然吸引了诗人敏锐的关注,从此对比在往后沉思的时候通过寥寥数字一吐而快之。“不群”指的是与其他人格格不入、另类孤立的行为方式和方式感显著的情绪气质。“初”则指出这是诗人在初见之时对该少年朦胧无具体事实场景的情绪评价和独特判断,也许是对特定情感的萌芽时期的了解、感慨和不真实感的抽象抒发,这个描绘定下了这首诗浓郁的感情基调,生动自然而不落俗套。
随后诗人接以“咄咄端逼人”的惊讶、欣喜之词,不禁赞美此少年轻巧的小字说得精彩、表达清晰、凌厉的脾气说得不留情面、理直气壮、锋芒毕露、咄咄逼人。“端”既描绘少年端方的仪表又映射他端方正直的性格;“咄咄”既是呼喝出的词语又具有表情出神的效用,能看出诗人的兴奋激动之情。
“妙处欲绝倒”一句是对少年才情的进一步赞扬,少年才情横溢,妙处难与言传,诗人只能以“绝倒”一词表达出自己对此少年的惊异赞叹之情。此句与前句相得益彰,体现出作者发自内心的喜爱之情,活灵活现地塑造出怀谨常独特丰满的形象。“未怕儿辈嗔”则是写出少年的憨直之处:此少年之所以出众少年为胜,也许还有心性平和的一面。对诗人的忘情陶醉状甚为得意之事不觉中说给儿童们听竟引来不满之嗔笑而被注意儿时的活泼好动情态及纯洁可爱之另一面展现了出来,耐人寻味。这一结局似属突如其来但也是完美合理之情的发展之果,作者热爱其同类畅谈的不合节拍的举止令人对作者的新奇立意另有一番感动不已、诧异深思之余味。
此诗以生动的形象和明快的节奏表达了诗人对怀谨常的喜爱之情和对他的才华的赞赏之情。同时,诗中也表达了诗人对怀谨常性格中孤傲和憨直两面的欣赏之情。最后一句更是点睛之笔,使整个诗歌的主题得到了升华。
现代译文如下:
在江畔林间细雨中,我看到一个少年独立枝头。他有着倔强的气质,与众不同。他的言辞犀利,妙语连珠,令人惊叹不已。他的才情横溢,令人难以言传,只有感叹不已。他不只是一位少年,更是一位有着多面性格和卓越才华的人。他的性格中既有孤傲的一面,也有憨直的一面,令人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