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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李曾伯
子之为术我为官,以易占之火在山。
同在双湖湖上住,大家携手故乡还。
好的,以下是我根据要求对这首诗的赏析:
这是送别诗,送别友人,友人要去隐居了。李曾伯也是一个官场中人,但在这首诗中,他表达了对友人隐居的羡慕之情。
首句“子之为术我为官”,诗人以自谦的口吻表达了自己和友人的不同人生选择。他选择了为官,而友人选择了为术。这里的“术”指的是隐居之术,也就是隐居山林,过着清贫的生活。诗人表示自己身处官场之中,而友人却脱离了官场的束缚,开始了新的生活。
“以易占之火在山”,次句引用了易经中的“火在山上”之象。诗人表示自己还坚持着自己的官场之志,并寄希望于未来。同时也表示友人离开了官场之后,他仍然能够保持内心的平静和安宁。
“同在双湖湖上住”,这句诗表达了诗人和友人共同居住在双湖之畔的情景。双湖象征着宁静、美好的生活环境,也象征着诗人和友人之间的友谊。诗人表示自己和友人共同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但未来却无法再一起生活了。
“大家携手故乡还”,这句诗表达了诗人对故乡的思念之情。他表示自己和友人虽然不能一起生活了,但仍然要携手回到故乡,表达了对故乡的眷恋之情。
整首诗表达了诗人对友人隐居的羡慕之情,同时也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诗人通过对比自己和友人的不同人生选择,表达了对友人的敬意和祝福。同时,他也表示自己仍然要坚持自己的官场之志,并期待着未来的美好时光。
希望这个回答您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