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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林同
乞以臣骸骨,下从樊濯原。
生虽阙亲养,没拟报私恩。
《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清河王庆》译文:
只请允许我用自己的身躯,死后追随清河王于泉下。虽然我生时未能尽到孝养之责任,但死后要来报答你对我的恩情。
林同的这首诗是写给孝子的,孝子对父母要尽孝,这是古人的孝道观。而清河王庆是真正的孝子,他对父母亲的孝行,令林同敬佩。他不仅活着要对父母尽孝,死后也要追随父母于地下,报答父母之恩。这是何等的孝心,这样的孝子,是古今中外都少有的。林同对清河王庆的孝心持赞赏态度。在他看来人首先要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孝顺。自己不但做到了别人对父母的态度,自己也每天自觉的去双亲处供养并关怀着老人的身心健康问题等做到了绝对一孝敬没儿女相欠怨天理人事换你处处自觉自发此语有何错误如果非要说有的话那也是自己没尽到孝道而自责。
原诗中的“乞以臣骸骨”中的“乞”字,表现了作者对清河王庆的同情。“下从樊濯原”中的“樊濯原”指的是父母所在的地方,表现了作者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没拟报私恩”中的“没拟”指的是即使死了也要想办法来报答父母的恩情。作者把这种孝心比作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超越生死的精神追求。
从这首诗中可以看出林同的诗风朴实无华,他注重从生活中提炼真情实感,然后再用朴实的语言将其表达出来。这首诗语言简练,寓意深刻,读来令人感动。现代文译文更是通俗易懂,既保留了原诗的意境和韵味,又能够让读者更加深刻地理解其内涵和价值。整首诗既有历史的厚重感,又有现实的人文情怀,让人不禁感叹古代人的高尚品质和人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