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周必大
孝子因亲不爱肤,忠臣为国亦忘躯。
一毫不拔何为者,此姓渠名枉共朱。
好的,以下是我根据要求对这首诗的赏析:
在宋代众多诗人中,周必大是一位非常有特色的诗人。他的诗歌风格独特,语言质朴,情感真挚,常常以生活琐事为题材,表达出对亲情、友情、国家等的深深关怀。这首《安福孝子朱云孙血指刲股燃臂愈父母疾化遂行》就是他这类诗歌中的一首。
首句“孝子因亲不爱肤”,诗人以简洁的语言点出了朱云孙的孝顺,他对父母的无私孝敬甚至到了割股燃臂的地步。“不爱肤”三字将孝子的执着和心境刻画得淋漓尽致,诗人对这种至孝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第二句“忠臣为国亦忘躯”,诗人借用了历史上著名的典故来赞扬朱云孙的忠诚精神,表示无论是对家人还是对国家,朱云孙都表现出了极高的忠诚。这里的“忘躯”一词,既是对朱云孙的赞美,也是对所有忠臣的赞美。
第三句“一毫不拔何为者”,诗人用反问的方式表达了对朱云孙行为的疑惑和赞赏。“一毫不拔”是指朱云孙在治病过程中毫不保留地献出自己的身体,诗人用“何为者”来表达对这种行为的疑惑和不解,同时也透露出对这种行为的深深赞赏。
最后一句“此姓渠名枉共朱”,诗人以幽默诙谐的语气表达了对朱云孙的敬仰之情。“枉共朱”三字,既是对朱云孙的赞美,也是对所有类似朱云孙这样人的赞美。在这里,诗人通过诙谐的语言,将敬仰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总的来说,这首诗通过描述朱云孙的孝顺和忠诚精神,表达了诗人对亲情、友情、国家等的深深关怀。同时,诗人的语言质朴、情感真挚,读来让人感动。
现代文译文如下:
在家庭的温暖中长大的朱云孙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他为了治愈父母的疾病,不惜将自己的身体割开,奉献给父母。他对国家的忠诚也是同样无畏,甚至愿意为国家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不惜割下自己身上的一块肉给父母食用,只为了能让他们早日康复。这样的人真的很难得。但有很多人对他嗤之以鼻,不明白他的所作所为究竟有什么意义。可是我认为,“此姓渠名枉共朱”,这是完全有必要的,甚至是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一种精神和榜样。朱云孙的无私孝敬和对国家的忠诚是我们应当学习和敬佩的。这种精神和品质不仅仅是宋朝时代的精神财富,也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价值理念。我们要记住这个人的名字:朱云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