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王稚登
三载都门客,秋风忆故山。
楚云装共薄,燕草鬓同斑。
歌逐无鱼断,身随一雁还。
祇应留滞者,别泪易潺湲。
好的,以下是我根据要求对这首诗的赏析:
送王和仲归吴门
三载客游场,秋风忆故山。 楚云装共薄,燕草鬓同斑。 歌逐长江断,身随一雁还。 应留滞游客,别泪易潺湲。
这首诗的创作风格比较明快清新,比较有自然山林的气息。这是在诗中直接写到和以江淹之例暗示送别友人之作。明代书画家王稚登此次离开北京,回到家乡吴门(今江苏苏州)。三年客居京城,其思乡之情尤为浓厚。“三年游子思故山”似看似很平实,但对于诗中人来说却融入了很多岁月的感慨在其中。“秋”是大雁返回之际。没有送上黄鹄江之舸也许更多无可奈何的情感伤怀一些。"愁把锦瑟年华换却“之时隐便掩于烛残梦断的无限苍茫和慨然之泪中矣。”三载“与”一别“形成强烈对比,在时间流逝的怅惘中更添人生无常的感慨。
诗的前两句写友人离京时深重的愁思和依依不舍。“楚云”二句写景,寓有离别时难舍难分的情感。“楚云”、“燕草”分别喻指友人及其归乡,离别之情见于纸上。“斑”字用得精当,不仅写出了秋风中鬓发染霜的衰态,而且把多年奔波劳碌、辗转漂泊的愁绪传出。五、六句直承下文,写送别友人后自己独归的怅惘。“断”字写出诗人心中的失落和无奈。“一雁还”用《汉乐府·悲歌》“鸿雁相鸣声可怜,微霜之降兮衣无温”意,表现对友人的关怀体贴。“只应”二字一转,接写自己留滞京华,归乡不得的苦衷,自有不尽的凄恻。
最后两句抒发自己与友人离别后的伤感。全诗用典贴切自然,语言清丽,风格明快。在怀念朋友、诉说别情中显得十分委婉动人。
这是一首情意深长的送别诗。诗人通过对友人离京时情景和别后愁绪的描写,抒发了自己对友人的惜别深情和对故乡的思念眷恋之情。明末李邺史在《五十吟初稿》称稚登诗“闲淡雍容意自深微”(《王幼瞻墓志铭》),虽囿于门户之见尚有过当之处;但对王诗含蓄婉丽的特点确实把握得比较准确。
这是一首相当真挚动人的送别诗。对于这首诗的理解并不需要过分纠结,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情感以及整体意境,能够体会其中的韵味即可。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