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方岳
俚谓革靴乌脚鬼,吾尊毛颖黑头公。
与靴作传何为者,颖则万世文辞工。
好的,以下是我根据要求对这首诗的赏析,希望您能满意:
暑中杂兴 其七
宋 方岳
俚谓革靴乌脚鬼,吾尊毛颖黑头公。 与靴作传何为者,颖则万世文辞工。
“俚谓革靴乌脚鬼”,足见其厌恶。“吾尊毛颖黑头公”,可见其重。中国民俗每以寓物咏史。“鞋靴”多舛误,予人为鬼怪,遇之惟脱靴谢却。“毛颖”拟作人,随帝者笔驱云,兴风雨而叱百怪。由此而言,“与靴作传何为者,颖则万世文辞工。”诗人笔下的“毛颖”实为作者的化身。前两句写暑天中不愿受制于靴,妄自菲薄;后两句赞颂毛颖(即笔)的高贵品质,脱颖而出。从而表现了诗人鄙视权贵、愤世嫉俗的思想感情。诗中的笔有气韵高古、凌厉奇峭之概。又巧妙的用“脱颖囊”的典故(典出《史记》),呼应诗题,总结全篇。
这是一首极富象征意义的诗。表面上是写对“毛颖”即笔的珍爱,实际上表达的是作者对权贵的鄙视和对世道讥讽。在炎热的夏季,诗人用自己独特的语言表现了自己不畏权贵、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的情怀。
在炎热的夏季,诗人似乎比春日里的人们更显得心境高洁,态度坚决。“吾尊毛颖黑头公”,是对那些世俗的虚伪和权贵的蔑视,也显示了诗人自己的铮铮铁骨和傲骨铮铮的气节。这应该是一个士大夫面对现实应有的态度,更是一个士大夫在困厄中不失节操的态度。在这一点上,方岳做得很好。
诗人的这种态度在炎热的夏天可能更能显现出其积极的意义来。因为在酷暑之中,人更容易被炎热所困厄,更容易失去信心和意志。这时候,如果能有这样的诗句激励自己和他人,那么就能使人更加坚定意志,更有信心去面对困难和挑战。所以这首诗不仅仅是一种表达情感的方式,更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和精神支持。
现代译文:
在炎热的夏天,我厌恶那些穿着革靴走来走去的人,他们就像那些驱使自己四处奔波的鬼怪一样令人讨厌。我尊重那些黑色的毛笔,它们是万世文人的良师益友。那些穿着革靴的人编撰的所谓历史有什么意义呢?而毛笔则能写出千古流传的文章。这就是我在这个夏天所珍视的,也是我在困厄中坚守的信念和节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