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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严遂成
夜携小校持小刀,太祖太宗呼声高。
高声未已颈血吐,遂支解之埋狱户。
同官同系马德文,从旁窃血裙。
后来其子得一臂,伴裙葬空坟。
仇家子忽病狂发,拳蹴其父捽父发。
老贼我何雠,我非他人乃刘球,子同小校同时休。
呜呼世间杀人者不死,天生百刑官,不如地下一厉鬼。
鬼而若逢韩柳子,复雠议又纷纷起。
下面是我根据要求所作的赏析,希望您能满意:
《刘侍讲球》是清代诗人严遂成对明朝刘球冤案的感叹。诗人夜深人静时,提着校卫持刀,想象刘球冤死时呼声四起的惨状。诗句中的“高声未已颈血吐”描写刘球的死状,表现了他的悲惨。紧接着描绘同僚马德文在一旁为刘球复仇,将仇家的手臂偷出埋葬,使复仇的血泪涟涟和万般凄苦凝成对悲剧的一个收结句,有声色地透示了对这场血腥惨案和亡魂遗灵的悲哀之情,带着对他们可怜结局的不可奈何、唏嘘喟然,直至为可怜的事实写出一个伤怀叹息声戛然而止。这就是历史造成了对清代司法的极端怨刺——“呜呼世间杀人者不死,天生百刑官,不如地下一厉鬼。”
“鬼而若逢韩柳子”,是对复仇的设想。诗人觉得倘若刘球和韩愈、柳宗元那样有才华的人碰在一起,一定会有很多为无辜冤死的刘球伸张正义、报仇雪恨的议论纷纷而起。但现实中却是悲剧不断重演,罪犯逍遥法外,而诗人对此却是无能为力。此诗写的是历史人物刘球,而今人读来却不禁为现代法治社会中人权保障的程度及力度感到深思。
总之,严遂成的这首诗血淋淋的罪案写就后多抒写了他的历史伤感和对法治程度和人们良心天平极高的呼吁。而对悲剧中人伦道义及公正民意的强盗死刑带来的破坏法律的初衷进行了绝情索祭。人们在咏叹这首诗的时候无妨借题发挥:恢复司法和民意在社会法治道义中的作用!而无视法律的枉法裁判不仅会酿成无数千古罪案和历史遗憾,而且还悖逆了民意正义的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