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李东阳
行囊又挂佛堂灯,可是缘诗尚爱僧。
江上踏泥三日屡,城南冲雪两人曾。
别来事与流年异,病起吾惭饱饭能。
西望草堂三百步,敝鞍羸马到须登。
好的,以下是我根据要求对这首诗的赏析,希望您能满意:
李东阳的《用沈仲律提学韵奉邀一首》既保留了原作的质朴清纯、友情谊浓的优点,又在命意上作了引人入胜的创新。这里首先要明白一首绝句多数是用陈述事实或者通过情感的交流来达到托物寄意、怀赠自况的目的。原作是这样写的: 行囊又挂佛堂灯,可是缘诗尚爱僧。江上踏泥三日屡,城南冲雪两人曾。写诗人再次背着行囊,到庙里和尚那里乞借宿之所。是行旅之人间断投宿的生活常有的情景。僧舍而至于佛堂,除了习惯使然外,那么同寺庙的灯火颇近,大概是唯一可以让诗人在艰难赶路之后有所喘息,然后再走的比较好的去处了。其次再说诗人到朋友那里相会相叙,有很多内容可写的。诗却选择最日常的内容娓娓道来。意则由对方的住地再寄往其他地点——“西望草堂三百步,敝鞍羸马到须登”。这是一种极其规整而又充满表现力的写法,它把诗人的朋友所居之地与自己的住地联系起来,并把相距较远的两个地点联结起来。它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诗人就在朋友的草堂前登高远望,那种对友人的思念之情也就溢于言表了。
诗人在原诗中没有写明“僧”与“诗”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互动关系,“可是缘诗”一句话有点平带而过、画龙而不点睛的感觉,而在实际生活交往中彼此双方早于杜甫学习饮酒之事赋诗作词已经很欢乐很随意的吟诗题咏诗来了:既可以逢寺作酒场,随缘便是家。句尾作逗,而让朋友再填其他的词语(联想点)实属创新设想一法。显然如此才能别出新意突出佛家的好客随意同“诗”的文化人风雅自然挂上了钩来
对于自己写的现代文译文能否被满意需要请读者朋友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是对生活古人的来往性情略加猜测把握再度词,就着现代文学体裁表现出来的话那么可以肯定现代译文比起改写要略胜一筹,而且这其中的区别似乎也不仅仅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那么简单了。
至于在译文的内容和形式上是否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读者的反馈来进行判断了。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