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刘因
马蹄踏水乱明霞,醉袖迎风受落花。
怪见溪童出门望,雀声先我到山家。
山家
马蹄踏水乱明霞,醉袖迎风受落花。
怪见溪童出门望,雀声先我到山家。
译文:
马蹄踏乱明霞,飘飘欲仙;我迎着轻风,欣赏路边的落花,仿佛醉了。小童见到我这样,也感到好奇,也走出家门看个究竟。那活泼的鸟雀叫得欢畅,它似乎比我还急,比我还先到了山家。
这是一首小诗。但对环境的选择和描写显得十分精致。诗人选择了山溪、落花、溪边小童、鸟雀这些山村最为常见而又富有情趣的事物,经过精细的点染,构成了一幅富有诗意的山水画。
首句写诗人骑马穿行在山路上的情景。“马蹄踏水乱明霞”中的“乱”字,将马蹄踏水时溅起朵朵碎金般的亮点儿与残霞糅合在一起,用字的妙处就于它把动态与静态美巧妙地揉合在一起,给全诗增添了绚丽烂漫的色彩,并烘托出诗人醉眼朦胧的神态。这是诗人以自己的醉态、醉情来描绘山中晨景的。次句写诗人迎着微风,一边赏花,一边信马由缰的情景。“醉袖”是诗人醉意盎然,心旌摇荡;但“迎风”又说明他头脑是清醒的,他不停地在观赏着山中的绮丽风光,一边饮酒一边吟诗遣兴,这正是他陶醉在大自然中的表现。三句写“溪童”好奇。“怪见溪童出门望”,诗人用了一个“怪”字,不仅突出了溪童好奇的心理特点,还写出了他们惊喜的神态,也从侧面反映出诗人不同凡响、不同流俗的内心世界。末句写诗人抵达目的地的情景。“雀声先我到山家”,是诗人在叙述自己行踪之后给予的一个揣测和赞美,也许除欣赏不到更多的景物外,心中更是向往于林间鸟语、幽谷鸣禽这些更能表现山家幽趣和山的纯净的气氛吧。在这美好景色中融化的盎然情趣油然而生,更何况诗人在此刻其实也正沉醉在诗意的美妙氛围中呢!所以当诗人在事后吟咏此诗时仍不免兴发意动、欣然起笔。
全诗以情取景,以景衬情,别具艺术特色。它没有一句华丽的词藻,没有一句浓墨重彩的描写,所有的只是朴实无华的文字:马的蹄声、水的清波、醉酒的色彩、醉眼朦胧的神态、轻盈的东风、纷扬的花瓣、蓬乱的头发似的马鬃、习惯于野外生活的少年儿童等景致描写配搭在一起;文约意丰地呈现了作者愉悦而舒畅的心境和大自然生命的律动和山村的幽趣。其次诗句音节和谐、节奏轻快流畅,读起来朗朗上口,使人倍感亲切。
这首小诗以淡墨勾勒物象,描绘出了一幅优美动人的“山行春日图”。它把读者带进了一个幽静、清丽、充满诗意的山村境界。同时诗人也以这如画的诗歌展示了丰富的内心世界和才情横溢的艺术功力。在悠闲的漫步观赏中写景抒情、抒发生活感受,这也正反映出当时闲散而优游的隐逸生活情趣。虽然这类生活过去经常从诗人笔下出现(如梅尧臣《鲁山山行》)但在古代文人的生活中这种纯自然的审美趣味和感受在很大程度上仍属于文人雅士的一种高尚而美妙的艺术生活享受范围之列。这也正像当时很多文人名士热衷于车骑之间,以酬应社交和猎取功名为务的一样其当时率真自然的艺术感受也不免成为绝妙人生之一乐。这一点不仅值得作为一位文学家的刘因引以为豪的(他在当时的文人名士中比较自负),而且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