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郑樵
修身以为弓,矫思以为矢。
立义以为的,亦云善拟议。
呜呼彼鸿渐,进德亦犹水。
我如骂其说,木舌畅所指。
涤愫
郑樵
修身以为弓,矫思以为矢。
立义以为的,亦云善拟议。
初见鸿渐之禽,将进德于水。
方冀有成之效,而我斥之毁。
思矢其言,我木舌畅之旨。
诗歌是主情的,这首诗在抒发感情时也离不开理,但这理是为了更好地抒情,它在诗歌中的地位是附庸,是诗人的“情眼”。郑樵的《涤愫》就体现了这一特点。
“修身以为弓,矫思以为矢。”他借用了射箭作比喻,把人的修养提高到关系国家大事的高度来认识。在郑樵看来,人的思想感情要符合一定的规范,不能随心所欲,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又借用射箭作比喻,把立义比作目标,认为只要在思想上确立了义的准则,那么言语行动就能做到恰到好处。这里的“义”即是指封建伦理道德。在封建社会里,这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有极浓重的伦常色彩,“齐之以礼”,也即是以纲常为约束礼的方法作用就不少;“‘各得其宜谓之义’--等于物理之所谓应当是:‘虽疏父子仍犹弟兄;崔孟孰劳独裕利济?而非画形色谕气性……至此济至灵之门不开国家臣逆不旋踵矣。’”郑樵生活在北宋末年,国势由盛而衰,他痛感必须培养出有道德、有学问的人才来扭转危局,否则就是“救亡之不暇”,哪里还谈得上振兴国家呢?因此他强调“立义以为的”,就是要求人们把封建伦理道德当作思想感情的准则和目标,不追求形式上的吻合,而要求符合封建统治者的伦理纲常。这些议论本身即充满强烈的封建色彩,同时也有一定的哲学色彩。尽管它本质上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但在表现手法上却是寄情于理的,它的这种特点也体现了郑樵在创作上抒情和言理结合的特点。
“呜呼彼鸿渐,进德亦犹水。”鸿渐是《诗经》中赞美鸿雁的一首诗的篇名。郑樵赞美鸿渐,是借以表达自己进德修业的美好愿望。鸿雁在水上成行,飞起来又非常整齐有序,郑樵把这作为自己向封建统治者表示要进德修业、严格遵守封建伦理纲常的榜样来赞美。接着他写道:“我如骂其说,木舌畅所指。”这是说:如果自己反对以纲常为准则的思想感情规范的话被人家听到了,那么自己的“立义以为的”的目的就成了一场空想。“木舌畅所指”,据张鹿卢的说法,则是这种被“所指”结果的语言自身也被成为木舌(也叫木札)。前句不赞之骂更为坚决明确之意(这个句子按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讲话的说法应该叫倾向性的话),联系下文,“鸿渐”(古人以为志向远大之典),如果前后两篇杂乱无章,前一句应该没多少含义,或者联系此首后边的小序不辞余譬来说也没有这么决绝,只不过若果断绝分开来讲当然就成了主观偏执的要求人家纲常的标准乃至是要咒人骂人被杀头的罪过的话了。“立义以为的”那是一方面讲,“亦云善拟议”是进一步对议论补充强调说明之意;“亦云”两个字真是颇耐人寻味:当然对纲常的遵从是要用心去揣摩研究以求能恰到好处并合乎当时的风俗世情的。《涤愫》的这篇小序是有弦外之音在的,“举事皆要矣毋旷焉”自己的论述都是有出处的呢自然要做要它实际应用的文章的那么标准拿什么为准则便真正很重要了并且做事的关键还非常在这里这就是王守仁说立命的具体依据:“不可任情纵意务便其所之而已。”到了小题出现前后亦此义甚浓可见性情本身有恒恒者法则义也的标准是有道理的郑樵引用古人话说:“无求生以害仁。”如果有人不能遵从立义为的而遭受杀身之祸那就应该算是非常冤枉了!诗歌末句也还是含蓄蕴藉有余味在其中的。“情之所钟便是圣人”,既然“情之所钟便是圣人”,那对封建伦理纲常至诚至真地遵从甚至舍生取义便是必然的了。“矫思以为矢”,所以此诗本身既是情志结合之作又是郑樵对儒家思想理念之一重要体悟的反映。“矫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