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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范景山》宋陈著原文赏析、现代文翻译

[宋] 陈著

《书范景山》原文

朅来范公亭,闻昔范老子。

盛德自有铭,逸事有来纪。

如彼沙汇坟,实葬外舅氏。

累累冢十四,谁计后不祀。

怀券售之人,枯骨听掷弃。

公心恻恻然,能忘我先妣。

猛捐十倍价,复此不毛地。

至今上冢饭,免为若敖鬼。

又如域西山,寸山寸金置。

山人已过望,我怀不自已。

当公未死时,而适山人死。

顾斥眠牛冈,欲葬惟其意。

夫先妇随后,同穴坟隆起。

世降俗日薄,安识仁与义。

先世未百年,来者已弗记。

况于外氏家,代尽子孙事。

买山未一刻,卖者不敢视。

况容卖主葬,为人重于己。

中心所乐为,焉有一毫伪。

死者岂无知,造物非块尔。

公虽不求报,感应乃常理。

后嗣何其贤,相与继前志。

范氏其兴乎,吾无閒然矣。

现代文赏析、翻译

岁月更迭范公亭,曾经范氏老家人。德行深厚自有传,遗闻轶事后世纪。

祖茔空余外家冢,冢累成排有十四。虽有墓契待售者,枯骨亦随遗弃间。公心戚戚忍视之,又怀亲恩未报还。

不惜十倍价重购,复此荒凉不毛地。上坟时得温食,免做若敖之鬼厉。

又如西山寸土贵,寸土寸金置坟地。山人夙望已过望,我心戚戚不自已。

公在生前山人逝,顾此眠牛冈欲葬。夫妇同行同归后,穴坟隆起如合璧。

世风日薄俗日衰,仁义安在不知矣。先祖基业未百年,后辈继事已不记。

外家坟地更替卖,代尽子孙无人继。买地未及一刻间,卖者不敢有觊觎。

他人墓地亦不卖,重人轻己志节坚。心中所乐唯此志,何来一丝伪痕迹。

死者有知应有感,公德浩荡非寻常。公虽不求报之恩,感应常理自然存。

后嗣何其贤且德,继承前志志更坚。范氏家族当振兴,我无异议心自安。

这首诗是陈著对范景山的赞扬,他赞扬范景山对先人的尊重和孝顺,以及对家族的责任感和担当。他不仅对先人的坟地进行了重金回购,还对范氏家族的未来充满了信心。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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