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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陈著
朅来范公亭,闻昔范老子。
盛德自有铭,逸事有来纪。
如彼沙汇坟,实葬外舅氏。
累累冢十四,谁计后不祀。
怀券售之人,枯骨听掷弃。
公心恻恻然,能忘我先妣。
猛捐十倍价,复此不毛地。
至今上冢饭,免为若敖鬼。
又如域西山,寸山寸金置。
山人已过望,我怀不自已。
当公未死时,而适山人死。
顾斥眠牛冈,欲葬惟其意。
夫先妇随后,同穴坟隆起。
世降俗日薄,安识仁与义。
先世未百年,来者已弗记。
况于外氏家,代尽子孙事。
买山未一刻,卖者不敢视。
况容卖主葬,为人重于己。
中心所乐为,焉有一毫伪。
死者岂无知,造物非块尔。
公虽不求报,感应乃常理。
后嗣何其贤,相与继前志。
范氏其兴乎,吾无閒然矣。
岁月更迭范公亭,曾经范氏老家人。德行深厚自有传,遗闻轶事后世纪。
祖茔空余外家冢,冢累成排有十四。虽有墓契待售者,枯骨亦随遗弃间。公心戚戚忍视之,又怀亲恩未报还。
不惜十倍价重购,复此荒凉不毛地。上坟时得温食,免做若敖之鬼厉。
又如西山寸土贵,寸土寸金置坟地。山人夙望已过望,我心戚戚不自已。
公在生前山人逝,顾此眠牛冈欲葬。夫妇同行同归后,穴坟隆起如合璧。
世风日薄俗日衰,仁义安在不知矣。先祖基业未百年,后辈继事已不记。
外家坟地更替卖,代尽子孙无人继。买地未及一刻间,卖者不敢有觊觎。
他人墓地亦不卖,重人轻己志节坚。心中所乐唯此志,何来一丝伪痕迹。
死者有知应有感,公德浩荡非寻常。公虽不求报之恩,感应常理自然存。
后嗣何其贤且德,继承前志志更坚。范氏家族当振兴,我无异议心自安。
这首诗是陈著对范景山的赞扬,他赞扬范景山对先人的尊重和孝顺,以及对家族的责任感和担当。他不仅对先人的坟地进行了重金回购,还对范氏家族的未来充满了信心。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