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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督责书》先秦李斯原文赏析、现代文翻译

[先秦] 李斯

《行督责书》原文

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

督责之,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

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

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

能穷乐之极矣,贤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者,无他焉,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禹然,故谓之“桎梏”也。

夫不能修申、韩之明术,行督责之道,专以天下自适也,而徒务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则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贵哉!夫以人徇己,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

故徇人者贱,而人所徇者贵,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

凡古之所为尊贤者,为其贵也;而所为恶不肖者,为其贱也。

而尧、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随而尊之,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夫可谓大缪矣。

谓之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责之过也。

  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罚之加焉必也。

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

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

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

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是故韩子曰“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寻常之利深,而盗跖之欲浅也;又不以盗跖之行,为轻百镒之重也。

搏必随手刑,则盗跖不搏百镒;而罚不必行也,则庸人不释寻常。

是故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羊牧其上。

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岂跛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堑之势异也。

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

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

夫不能行圣人之术,则舍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则流漫之志诎矣;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则淫康之虞废矣。

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

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

是以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

然后能灭仁义之途,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揜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

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

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

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也。

故曰“王道约而易操”也。

唯明主为能行之。

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

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

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

虽申、韩复生,不能加也。

现代文赏析、翻译

《行督责书》现代文译文:

所谓贤明的君主,必须能够全面掌握治国之道并实行督责之术。实行督责,臣子就不敢不竭尽所能效忠君主。这样君臣的名分确定,上下的关系明确,天下无论贤能与否的人都不敢不尽心竭力为君主效命。因此君主能独掌天下大权而不受制约,可以享尽人间极乐,这才是贤明的君主,怎能不认真考察呢!

申不害说"拥有天下却不能为所欲为,这叫把天下当作枷锁",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不会督责,反而像尧、禹那样为百姓操劳,所以称之为"枷锁"。不学习申不害、韩非的治国之术,不实行督责之道,不以天下供自己享乐,却白白劳苦身心为百姓牺牲,这是平民的劳役,不是统治天下的君主该做的,有什么可贵呢!让别人为自己效劳,自己就尊贵别人就卑贱;自己为别人效劳,自己就卑贱别人就尊贵。所以效劳别人的人卑贱,被人效劳的人尊贵,从古至今都是如此。古人之所以尊重贤人,是因为他们尊贵;之所以厌恶不贤之人,是因为他们卑贱。而尧、禹为天下人牺牲自己,人们因此尊崇他们,这就违背了尊贤的本意,可以说是大错特错了。说这是"枷锁",不是很恰当吗?这都是不会督责的过错啊。

韩非说:"慈母会养出败家子,严厉的家庭不会有凶悍的奴仆",为什么呢?是因为能够施加惩罚。所以商鞅的法令规定,对在道路上倒灰的人处以刑罚。倒灰是小罪,却要受重罚。只有明君才能严查轻罪。轻罪尚且严查,何况重罪呢?所以百姓不敢犯法。因此韩非说"几尺布帛,普通人都不肯放手;熔化的百镒黄金,连盗跖都不敢拿",不是因为普通人贪心,也不是盗跖欲望小,而是因为拿熔金必受刑罚。如果刑罚不一定执行,普通人连几尺布帛都不会放手。五丈高的城墙,连楼季这样的勇士都难以逾越;百仞高的泰山,瘸腿的羊也能在上面吃草。难道楼季觉得五丈城墙难,瘸羊觉得百仞高山容易吗?是因为陡峭程度不同。明君圣王之所以能长期保持尊位,独享天下利益,没有别的原因,就是能独断专行、严加督责、必施重罚,所以天下人不敢犯法。现在不致力于使人不犯法,却效仿慈母养败家子的做法,这是不明白圣人的理论啊。不实行圣人的治国之术,除了做天下的奴仆还能做什么呢?多可悲啊!

况且,如果让节俭仁义的人在朝为官,荒淫放纵的享乐就要停止;如果让直言进谏的大臣在身边,放荡不羁的念头就要收敛;如果让烈士殉节的行为显扬于世,纵情声色的娱乐就要废弃。所以明君能够排除这三种人,独掌君主的权术来驾驭顺从的臣子,建立严明的法度,因此地位尊贵权势重大。凡是贤明的君主,都必须能够扭转世俗风气,废除厌恶的,建立想要的,所以活着有尊贵的权势,死后有贤明的谥号。因此明君独断专行,权力就不会旁落。这样才能杜绝仁义之路,堵住游说之口,限制烈士行为,闭塞视听,独自决断,所以外不受仁义烈士行为的影响,内不被谏诤争辩的言论动摇。这样才能随心所欲而无人敢违抗。做到这样才算是懂得申不害、韩非的权术,实行商鞅的法制。法制完善权术明确而天下混乱的,从未听说过。所以说"王道简约而容易掌握"。只有明君才能实行。这样才算是真正实行督责,臣子就不敢不忠,臣子忠则天下安定,天下安定则君主威严,君主威严则督责必行,督责必行则所求必得,所求必得则国家富强,国家富强则君主享乐无穷。所以建立督责制度,就能想要什么就得到什么。群臣百姓补救过失都来不及,哪敢图谋不轨?这样帝王的统治就完备了,可以说是懂得君臣之道了。即使申不害、韩非复生,也不能超过。

赏析:

《行督责书》是诗人向秦二世进谏的重要奏章,集中体现了法家极端专制的政治主张。全文以峻急犀利的笔锋,构建了一套严刑峻法、独断专行的帝王统治术体系。

从思想内涵看,文章将"督责之术"提升到治国核心的高度,主张通过严刑峻法建立绝对君权。诗人以申不害、韩非的理论为基础,提出"深督轻罪"的恐怖统治逻辑,认为只有严惩小过才能震慑大恶。这种将法律完全工具化的思想,彻底否定了儒家的仁政理念,把尧、禹这样的圣王也贬为"以天下为桎梏"的失败者。

艺术特色上,全文采用层层递进的论证方式,通过大量历史典故和形象比喻增强说服力。"慈母败子""熔金不取"等生动比喻,将抽象的法理具象化;"楼季难墙""跛羊登山"等对比,凸显了"峭堑之势"的统治哲学。排比句式的密集运用形成强烈的节奏感,如"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等连锁推理,展现出严密的逻辑力量。

历史价值方面,这篇文章真实反映了秦朝后期极端专制思想的恶性发展。诗人将法家学说推向极致,主张君主应当"荦然独行恣睢之心",完全排斥仁义道德,这种思想最终导致秦朝的暴政和速亡。文中对绝对权力的崇拜和对人性的冷酷判断,成为后世反思专制统治的重要镜鉴。

值得注意的是,诗人在文末构建的"督责-臣忠-国安-君富"的理想链条,实际上是一种封闭的专制逻辑循环,将国家完全视为君主的私有物。这种极端功利主义的政治哲学,与儒家"民为邦本"的思想形成尖锐对立,展现了战国末期思想斗争的激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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